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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的395.8万元,怎能让一只猫“卖身抵债”?

发布时间:2025-08-23     浏览量:18
青锋

原定于9月3日上午10时“卖身抵债”的狸花猫拍卖,据红星新闻报道披露,因“一拍已撤回”而暂告结束。

看到这一新闻,青锋原以为是某个个人临时起意,或者为了吸引眼球赚取流量的炒作,殊不知,却是一家银行申请执行的拍卖物。

先来看这个“卖身抵债”的狸花猫,据红星新闻报道,已被某法院扣押在开心宠物店,拍品介绍为“梨花猫(狸花猫)、性别公、未绝育、健康状态良好等”,以及“起拍价为500元,加价幅度为20元,市场价为714元”等。

如果说仅仅是拍卖一只猫,应该没有什么可以多说的,但透过红星新闻的报道,这只起拍价500元的以“卖身抵债”的狸花猫,归属于扬州一有限公司。涉及的是一家银行执行标的为395.8万元的案件。

500元与395.8万元,即便是上小学的儿童恐怕也能掂量出这两者之间的差距,不说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至少也相距十万八千里。

退一万步说,即便是标的500元,加价幅度为20元,按红星新闻报道公开的有6528人报名竞拍,最终成交价也不过数万元,或十数万元,况且报道表明,被拍卖的狸花猫市场价也只不过714元。

395万多元的执行标的,要让一只猫“卖身抵债”,不知是谁想起来的这个点子,让人看起来既荒唐又感觉令人不可思议。

从红星新闻的报道看,狸花猫“卖身抵债”涉及的案件为2017年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从2017年至今,已经八年之久,有关法院执行到了何种程度,尚未见具体情况公开,怎么就又到了必须让一只狸花猫“卖身抵债”的地步?

青锋认为,让一只起拍价500元的狸花猫“卖身抵债”395万多元的案件,除了让人感觉荒唐、不可思议外,由此是否会让人感觉法律在这起案件中的无能为力?

事实上,狸花猫“卖身抵债”还涉及到另外的法律问题,也就是某公司之前在某银行贷款时,是否以狸花猫做了抵押?如果狸花猫并非抵押物,有关法院又有何依据允许一只狸花猫“卖身抵债”呢?

更让人感到意外的是,报道称“买家无需支付寄养费用,寄养费用已由银行方面支付”,那这只“卖身抵债”的狸花猫究竟寄养到宠物店了多少天,寄养费是否比“卖身抵债”的狸花猫被卖的钱还多?如果拍卖得到的钱还没有寄养费多,那这家银行怎么就敢跟相关机构唱出这么一出?

一段时间以来,有不少粉丝给青锋留言或发信件,倾吐不少官司在法院推进缓慢,该讨要的钱款长时间不能执行到位,以及法院执行人员称执行案件过多,顾不过来。若果真是如此,那这家法院和银行,怎么就有时间和精力放在一只猫的“卖身抵债”上,而且还要动用拍卖结构?

这是拿法律当儿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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