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江苏宏鑫集团承办,在北京中国企业家协会召开的一场民营经济典型案例论证会引人关注。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首都高校资深法学教授、司法界权威、媒体代表齐聚一堂对该集团下属广西柳州柳能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能热力公司)所遭遇到的司法困境问题展开深入研讨论证。
会上,柳能热力公司负责人宋章根和代理律师详细介绍了公司运营项目及当前面临的司法难题。与会专家认真听取了情况介绍,并仔细审阅了相关材料、判决书、招标文件及协议等方面的证据材料。
经深入分析,柳能热力公司与贵港市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协议虽以投资方式达成,但其中涉及行政行为,此类混合性质的协议仅通过仲裁方式与民事判决来解决存在争议。依据行政法相关规定“当协议中包含行政主体的行政允诺或职责时,仲裁并非适宜途径,应优先考虑行政诉讼救济方式”。同时,项目的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已明确约定由法院诉讼解决争议,这一约定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贵港市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单方面修改争议解决方式,违反了《招标投标法》中关于不得擅自变更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规定,该修改行为的有效性值得商榷。
北京市律协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资深律师关孟斌在会上表示:当前国家正积极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有效实施,这是从法律层面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然而实践中面临严峻挑战,以江苏宏鑫集团在广西贵港市的遭遇为例,暴露了部分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深层次问题。专家们进一步指出,在某些环节与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这不仅涉及行政违规,若情节严重,还有可能牵涉刑事问题。因此,各位专家建议应重新审视仲裁和民事诉讼程序的合法性与合规性,并积极寻求更为公正的解决方案,尤其是“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后,如何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是维护地方营商环境的有效举措。
此次论证分析会为柳能热力公司提供了宝贵的法律意见与解决思路,也为面临类似仲裁和民事诉讼困境的企业提供了有益参考。同时,会议也警示企业家代表,在签订涉及政府行政行为的协议时,务必审慎评估法律风险,确保协议内容及争议解决方式符合法律规定。
